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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士学位
三峡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
更新时间:2024/4/2 17:08:00

三峡大研〔2022〕41号



关于发布《三峡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三峡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三峡大学
                                   2022年8月1日




三峡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办法
(试行)

为促进学校事业发展,规范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学位办〔2011〕57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和《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办法。
一、组织管理
1.研究生院 负责学位授予工作,制定学位授予细则,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与监督体系,确保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质量。
2.继续教育学院 负责招生、课程学习、国家学位水平考试、发放结业证书等工作。成立同等学力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事务。
3.学科相关学院 负责课程教学、论文指导和答辩等工作,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纳入本单位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体系,制定同等学力申请学位档案管理制度。应明确由一名院长或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负责,配备兼职或专职在编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4.财务处 负责学费收取、制定分配办法及预算等工作。
二、申请学位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攻读硕士学位,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管理平台”注册,并提交报名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2.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学位水平考试。
3.在课程考试和国家学位水平考试全部考试通过后,一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提出论文答辩申请。
4.在提交论文后半年内进行论文答辩。
5.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程序授予硕士学位。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申请人已获得学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3.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资格不受以上第1、2条限制,但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和口腔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招收专业相对应。
(二)报名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最后学历、学位证件,以及学历认证报告和学士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报考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和口腔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培训证明。
4.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如已发表或出版与申请硕士学位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等。(第3条所列专业申请人无需提交)
5.以上材料复印件。
(三)现场确认
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简称信息平台)注册,通过学校资格审查并转入在册库的申请人,继续通过信息平台报名考试,在学校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原则上在校内完成现场确认。
1.采集图像、指纹等信息。
2.提交报名材料,接受资格审核,并留存复印件。
3.签订诚信承诺书。
四、招生
1.制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于每年5月报送下一年度接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科和申硕培养方案,汇总审定后,在6月统一发布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一般应包含学校简介、接收申请学科、学习年限与学费、课程学习与考试、授位条件、联系方式等内容。
2.规范招生
应规范管理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严禁招生工作中的虚假、误导宣传和舞弊、违规行为,实行规范招生、阳光招生。严禁委托中介机构组织和参与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招生和教学活动。
五、课程学习与考试
(一)课程学习
1.开设课程。按照在校研究生相同专业培养方案开设课程学习,并组织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相关的试卷、考核资料由各培养单位负责保管,存档保管时间截至同等学力申硕人员获得学位后3年。
2.学习方式。可采用线下课程,也可采用线上课程,其中学位课程线下学习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课程总学时的50%。线上课程包含网络课程和学校开设的在线课程。申请人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二)国家学位水平考试
国家规定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由国家考试部门组织,执行相应的考试规定(成绩单由国家考试部门直接提供),考试费由国家考试部门收取。具体要求参照当年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通知。
六、论文管理及学位授予
1.开题。学位申请人通过课程考核和国家考试后,由各相关学院安排导师或导师组指导及时开展学位论文开题,开题通过后,才能正式进入学位论文撰写。
2.论文撰写。学位申请人撰写学位论文一般应结合本职工作进行,也可视情况选做学校指导教师的研究课题。学位论文撰写原则为自开题完成后不少于6个月,开题6个月后,由各相关学院组织开展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中期检查不合格的,不能进入论文后期流程。
3.论文提交。学位申请人应在所有考试通过后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申请人提交的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管理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4.答辩资格审查。在举行学位论文答辩前要对论文答辩申请人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课程成绩与学分、国家规定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果、科研成果发表情况、学位论文完成情况等。
5.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半年内完成,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6.学位授予。申请人通过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包括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申请期间学术方面成绩、学位论文水平),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可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单独编号。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需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七、学习年限与学费
同等学力人员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培养过程一般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课程学习阶段,第二阶段为学位论文阶段。
1.课程学习年限。课程学习年限为5年,包括课程学习和国家学位水平考试。申请人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之日起4年内应完成课程学习,且考试全部合格,因故不能按时完成学习和考试需延长1年者,应提交申请并按学校规定缴纳学习费用。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2.学位论文年限。学位论文年限为2年,包括重新答辩。申请人原则上应在全部考试合格后一年内完成论文开题、中期检查、检测、评阅和答辩等,答辩通过者授予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若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后重新答辩,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仍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
3.学费收取。学费分两阶段收取,包括课程学习费用和论文答辩费用,不包含书籍资料费。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应缴纳课程学习费用;课程考核和国家学位水平考试全部合格后,应缴纳论文答辩费用。
未缴纳费用者,不能进入相应阶段学习。若中途退学,不予退还已支付费用。
4.学费使用。财务处根据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每年核拨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及各学科相关学院使用经费。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及各相关学院应加强资金管理,合理使用经费,并自觉接受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
八、违规处理
对在申请硕士学位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本次申请资格,3年内不再接受其申请。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被发现者,我校将撤销授予其硕士学位的决定,宣布其硕士学位证书作废。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三峡大学党政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印发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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