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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招生简章
关于做好我院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招生专业申报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4/2 16:53:00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历育继续教育招生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院实际,现就做好我院2024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招生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业要求
聚焦区域产业发展规划,服务区域重点产业、特色产业发展,我院已开设的所有全日制教育本科专业均可申报(原则上每个学院申报2-3个)。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范围内的13个本科专业无需再次申请(专升本: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药学、工程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前教育;高起本:学前教育、会计学)。会计学、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等“过热”专业、以及生源相关不足、招生难度较大的专业慎重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专业申报要充分调研,将专业设置与招生、就业联动设计,充分考虑学校现有的学科专业布局、在籍生数量、专业的市场需求及就业竞争力,突出人才培养的职业性、应用型和发展性,认真撰写增设本科专业请示(附件2)、论证报告(附件3)和人才培养方案(附件4)。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应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指南》要求,科学规范编制,做到要素齐全、信息准确、内容科学。
以上材料由继续教育学院汇总初审,并于1月16日前组织专家对专业申报基本要求落实情况、拟招生专业信息、人才培养方案及调研分析报告、招生规模等进行校级层面的审核评议。审议通过专业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将相关材料录入相关材料录入“全国高等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报送,于2024年1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附件2、3、4)发送到邮箱1144245933@qq.com,逾期不再接收。
联系人:陈珊珊联系电话:0557-3680486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历育继续教育招生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1号]
2.增设本科专业请示样例
3.论证报告样例
4.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样例
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月3日

附件【附件1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rar
附件【附件3新增专业论证报告(模板).docx
附件【附件2 新增专业请示报告.docx
附件【附件4 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样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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