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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士学位
齐齐哈尔大学2024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工作通知
更新时间:2024/4/2 16:52:00
   各教学点、各位学员:
   根据《齐齐哈尔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附件一)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相关要求,现将2024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位申请工作安排
   1.学位申请对象: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
   2.学位申请条件
   (1)预计于2024年6月毕业且学位外语合格(含学位外语免试审核通过和学位外语考试合格)
   (2)毕业时限在1年内,学位外语合格但未获学位的毕业生。
   3.学位授予采取学生本人申请制。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不申请,不授予学位。
   4.学位申请时间:3月13日——3月31日。
   5.学位申请流程:在电脑端登录齐齐哈尔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平台(http://qqhru.jxjy.chaoxing.com/login)进行申请,操作流程参见附件二。
   6.申请学位人员必须将齐齐哈尔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平台所留手机号修改为本人正确手机号。修改方法:登录齐齐哈尔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平台,点击“账号管理”在“基本资料”中进行修改。
   7.在平台完成学位申请的学生需本人加入学位论文微信群,加入后修改群内昵称:姓名+手机号。
   二、学位论文撰写及上传、审核工作要求及安排
   (一)学位论文撰写涉及对象:学位外语合格(含学位外语免试通过和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并申请学位的学生。
   (二)学位论文撰写、上传、审核工作截止时间为5月5日。
   (三)学位论文题目、开题报告、学位论文要求及格式规范参见附件三、四。
   (四)学位论文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全面总结,是对学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培养效果的全面检验。学生在学位论文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觉遵守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主完成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撰写工作。
   (五)学生需根据齐齐哈尔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平台分配的指导教师,按照微信群提供的各专业指导教师联系方式与指导教师取得联系,进行学位论文撰写指导、审核工作。
   (六)按照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和省教育厅要求,学位论文将全部上交迎接抽检,如不合格,严重的将会被取消学位。所有学生必须认真对待,保证学位论文质量。
   (七)学位论文质量由指导教师负责,学位论文质量达不到要求,指导教师有权取消其答辩资格。学生必须遵从指导教师指导意见和审核结果,任何不服从、诋毁、侮辱指导教师的学生将被取消答辩资格。
   (八)学位论文材料上传工作安排
   1.学位论文材料上传操作流程: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生在平台内进行学位申请,学校为其分配学位论文指导教师之后,学生需与指导教师建立联系并在齐齐哈尔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平台(http://qqhru.jxjy.chaoxing.com/login)上传学位论文材料,具体流程参见附件二。
   2.学位论文材料上传包括:论文题目、开题报告、论文定稿,每一过程均需论文指导老师严格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下一阶段的上传,因此学生与指导教师做好沟通,相互配合,及时做好上传、审核工作。
   3.学位论文材料上传5月3日前完成,审核工作于5月5日前完成。
   三、学位论文检测及答辩工作安排
   1.5月10日前学校将用维普对所有学位论文定稿进行检测,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结合检测结果确定允许答辩人员。
   注:学位论文用维普检测,重复率不超过30%,允许答辩;重复率30%—50%,可进行修改,修改合格后,允许答辩;重复率50%以上取消答辩资格。
   2.答辩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5月26日期间。
   3.答辩地点:齐齐哈尔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4.答辩方式:本次学位论文答辩原则上采用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
   5.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6.答辩要求:
   (1)答辩人员需向答辩老师出示本人身份证,由答辩老师核验身份,之后进行答辩。
   (2)答辩时间15分钟左右,具体时间由答辩老师掌握。答辩由学生自述(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及结论等)和回答答辩小组提出的问题组成。
   (3)由于答辩时长不确定或特殊情况临时调整答辩顺序,所以答辩人员必须时时关注答辩进程,保证及时进行答辩。
   7.5月27日前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登录齐齐哈尔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平台(http://qqhru.jxjy.chaoxing.com/login)录入论文成绩。
   四、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1.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学院依据《齐齐哈尔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相关规定开展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学生可通过学习平台查询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结果,查询办法参见附件二。
   2.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结束后,审核通过名单报校学位委员会审议,确定最终授予学位名单。
   五、其他事宜
   1.本通知事宜分别由本部班主任和教学站点相关人员通知到学员,错过时间将无法申请学士学位。
   2.咨询方式:0452-2738345 赵老师 盖老师
   
    附件【
附件一:齐齐哈尔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试行)(1).pdf


附件【
附件二:齐齐哈尔大学成人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流程平台操作流程(1).pdf


附件【
附件三:齐齐哈尔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试行).doc


附件【
附件四:齐齐哈尔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位论文撰写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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