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考核课程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4/2 16:46:00  山东自学考试负责老师:王老师   手机:15515712010

   关于调整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考核课程的通知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主考学校、试点院校:
2012年,我省印发《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改革试点方案》(鲁教考委〔2012〕2号),实施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改革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强化了考生职业素质和实践能力培养,对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技术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关于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自考委〔2023〕4号),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设置发生了较大变化,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重新确定了试点专业在校生实践考核课程,具体内容见附件。
   应用日语(专)、应用韩语(专)、英语(专)、朝鲜语(专升本)、教育管理(专升本)、网络营销与管理(专升本)等6个已公布停考的专业,及未进行考试计划调整的大数据与会计(专)专业试点考核课程不变。
   请相关部门积极宣传,认真组织,密切配合,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各试点专业课程设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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