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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招生简章
关于印发《湖南省2022年成人高等学校 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4/1 9:41:00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文件
    
                                      湘教考成字〔2023〕3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2022年成人高等学校
   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成人招生院校:
   现将《湖南省2022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印发
   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我院录取现 场不接纳招生院校工作人员(联络员)进驻,也不提供网上录取 的院校端设备。我院服务器IP地址和端口号以及招生院校用户名 与密码等信息请登录湖南省成人高校招考管理信息系统
   (https://cz.hneao.cn/yx/)查阅。
   二、我省2022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安排在2023年5 月4日至2023年5月31日进行, 一次性完成,不组织补录。请
   各招生院校接通知后立即登录https://cz.hneao.cn/yx/, 下载上线考
    生名单,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本校拟录取考生,保证后续招生录
   取工作顺利进行。
   三、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各成人高校在招生总规模内可根据 生源和考生成绩情况对分省计划进行适当微调。分省计划调整工 作全部在网上进行,部属、外省院校确因上线生源不足,需调出
   在湘招生计划的,安排在2023年5月24日后进行。
   四 、录取期间,我院将直接与所有在湘招生院校联系,办理 录取相关事宜。严禁委托函授站(点)、教学点、合作办学单位、 中介机构或个人以“代招”“代录”等名义介入成人高校招生录取
   工作。
   五、各成人高校在录取时,应对考生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复查,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印发
    
                                                                          湖南省2022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 的通知》(教学厅〔2022〕4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 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2〕42号)有关规定,
   制定本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一、录取管理体制和原则
   (一)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即对 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招 生学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 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对招生学校 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 情况予以纠正。同时,各招生学校要发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
   用,加强学校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成人高校招生政策,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我省公布的
   录取控制分数线(见附件1)录取,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 录取组织管理
   成立湖南省成人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录取现场协调处置 工作小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夏智伦,副组长:王玉清、
   王仁祥、曾市南、左清、吴德平、曹文才,成员:刘奇军、曹敏、
    崔书芳、李慧平、幸勇、周畅根、康洪文、李瑛。现场处置工作 小组由吴德平、曹文才任组长,周畅根、康洪文(兼任录取现场 总协调)任副组长,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处室负责人为 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在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录取现场日 常工作由总协调负责,下设五个功能组,即录取管理组、信息技
   术组、纪检监察组、信访接待组、行政秘书组。
   总协调与各个功能组职责如下:
   ( 一)总协调。 负责统筹、指挥全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 对招生计划执行等录取管理工作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管,处理录取
   过程中的全局性问题和突发情况。
   (二)录取管理组。 负责招生计划管理,院校招生录取方案 审核,投档资格审查,录退确认,录取审批(打印、审批、盖章),
   发放院校《新生录取名册》等资料。
   (三)信息技术组。 负责招生信息管理,投档操作,软件维 护和设备管理,网上录取系统调试与运行,数据和网络安全,现
   场与院校技术指导,对外发布录取信息等。
   (四)纪检监察组。 负责招生录取现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受 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的投诉和举报,督促或会同有
   关方面查处招生录取工作中的违纪违规事件。
   (五)信访接待组。 负责向社会宣传成人招生有关政策,接
   受考生咨询,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来访中的突出问题和情况。
   (六)行政秘书组。 负责录取场地的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和
   文秘宣传等工作。
    三、 录取现场管理
   省教育考试院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现场实行半封闭管理。中 心机房实施封闭管理,有关工作人员凭工作证出入中心机房。录取 现场不接待招生院校工作人员。招生院校与录取工作现场的联络通
   过双方约定的渠道直接进行。
   四 、网上录取工作程序
   第一步:建立通讯联络。 招生院校应于2023年4月29日前 将录取期间的专用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和联系人姓名填报到“湖 南省成人高校招生信息管理系统(院校版Y (网址:htps://czhneao.cn'yx/)。 招生院校可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了解2022年湖南省成人
   高校招生概况和有关信息,加强与省教育考试院的联系与沟通。
   第二步:调整层次招生计划。 招生院校可根据省教育考试院 提供的上线考生情况调整层次招生计划。凡需调整层次招生计划 的,须在2023年5月4日之前登录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 省计划网上调整系统”(网址: http://czjh.chsi.com.cn), 一次性调
   整到位。
   第三步:制定招生录取方案。 招生院校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指 定的服务器IP 和端口号以及用户名与密码,通过《全国成人高校 招生网上录取系统(院校系统)》(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04年11 月版),下载本校各专业上线人数和层次计划数,并根据本校生源 情况,在规定的层次执行计划数内,拟定各招生专业的预执行计 划数,确认无误后,按时在网上提交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具
   体时间见《网上录取进程表》,经审核通过后由院校下载,招生录
    取方案才能生效。院校在制定录取方案时应注意:
   1. 所有调整了层次招生计划的,调整后的预执行计划总数应 与本层次执行计划数相符,且脱产预执行计划总数不能超过原脱 产计划数。如果调整后的总数突破本层次执行计划数,则审核不 予通过;如果预执行计划总数少于规定的本层次执行计划数,审
   核通过时计算机自动核减多余的层次计划执行数。
   2. 凡有上线生源的招生专业,院校一律不得取消该专业的招
   生计划数。
   3. 招生院校招生录取方案一旦被审核通过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四步:下载投档信息并审阅电子档案。 招生院校在规定的
   时间里下载本校按专业投档的考生名单,审阅考生电子档案。
   第五步:确定预录取、退档名单。 招生院校在省教育考试院 提供的电子档案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预录 取和预退档的考生名单。对预退档的考生应详细、准确地注明不 能录取的原因,对预录取的考生必须确定录取专业。经确认无误 后,按时上载拟录、退信息,对超过时间上载的,按教育部有关 规定,由省教育考试院代为处理。招生院校在预录取考生时,预
   录总数不允许超过该层次执行计划数。
   第六步:办理录退确认手续。 录取管理组工作人员根据招生 政策和规定,确认院校录、退名单。对不符合规定和条件的考生 通过网络方式提请院校复议。院校招生工作人员收到复议信息后 应积极配合,及时作出符合有关规定的处理。预录取和预退档的
   考生一旦上载并被确认同意,招生院校不能再作更改。
    第七步:完成录取。 招生院校完成了某层次的招生计划,则院 校端相应的招生计划显示“录取结束”。如果学校各层次招生计划均 处于“录取结束”状态,则表示该校已“完成录取”。确实不能完成 招生计划的院校,须按招生层次计划提请录取结束,将申请报告传 真至联络组,同时将相应层次计划的考生录退信息上载到省教育考
   试院,等待批准录取结束。
   第八步:下载录取新生照片。 招生院校通过网上录取软件,
   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本校录取新生照片。
   第九步:领取录取资料。 招生院校凭介绍信(委托代领的必须 出示招生院校委托函和代领人单位介绍信)在2023年5月25日-31 日到录取现场办理有关手续,领取《新生录取名册》和《新生录取 通知书》。未加盖“湖南省教育厅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专用章”的
   录取新生名册一律无效。
   五、 录取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树立全局观念。 我省成人高等学校招 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过程中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 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工作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应答网 上录取操作指令,及时进行提、退考生电子档案等电子信息处理, 及时办理录取手续。凡逾期未完成任务的学校需出具书面说明,  否则由录取系统自动结束本阶段操作,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招
   生院校承担。
   (二)严格规范操作,加强录取管理。 各招生院校应严格执
   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建立网上录取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录取工作
    机构,选派熟悉业务、原则性强的本校正式在编人员负责录取工 作。要提前做好录取工作场地管理、计算机技术人员培训和计算 机设备配备等各项工作,确保录取期间网络畅通,系统正常运转, 数据安全传输。录取期间,各招生院校应配置专用电话等通讯工
   具,安排专人值班,确保通讯联络畅通无阻。
   (三)加强信息管理,强化安全保密。 考生信息资料限于在 招生录取中使用,各招生院校不得利用计算机下载或复制与本单 位招生无关的信息。要做好登录口令等资料的保密工作,严防泄
   密事件发生。
   (四)健全报告制度,完善内部管理。 对于在录取期间发生的 影响全局的重大事故和问题,各招生院校须在第一时间上报省教育考试
   院。
   (五)严格资格审核,落实审查程序。 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 教育部的规定,在专升本考生入学报到时,再次审核其是否具备 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 构颁发的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取消 其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前,各招生院校应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对 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学校须取消其入学资
   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处备案。
    
   六、 录取有关政策
   (一)录取照顾政策
   1. 免试入学政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同
   时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
    免试入学。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
   ‘五一 ’劳动奖章”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 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  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  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  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还需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  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
   (国家体育总局监制)。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 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 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 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相
   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我省成人高校专升本。
   符合“专升本”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凭身份证、退役证(义务兵/士 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及相应的学历证 书,可申请免试就读所在省(区、市)的成人高校“专升本”。若 退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上未注明“自主就业”“自 主择业”,须到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自主就业、自主择
   业的证明,方可申请免试入学。
   2. 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
    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 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
   招生学校确定。
   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成绩基础上增加20
   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市州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
   先进生产(工作)者和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
   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市州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
   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军人考前执行特殊任务的,如救灾、特殊军事训练、重
   要安保等(凭部队团级或团级以上政治机关提供的证明)。
   (8)年满25周岁(1997年11月5日前出生)以上考生。
   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成绩基础上增加10
   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2)年满19周岁且不满25周岁人员(即1997年11 月 5
    日-2003年11月5日间出生)。
   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加分考生只能享受本人加分项目分值
   最高的一项。
   5. 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 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的公安、监狱、劳教类专 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最 大不得超过20分。招生学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按考生志愿在 同层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下从高分到低分降分录取,降分
   最多不超过20分。
   6.我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考生的统  考成绩和在湘招生计划分考试科类划定。其中,“高起本’”“高起专” 的体育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  低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起本”“高起专”考生数学成绩不   计入总分,供招生学校录取时参考。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  类专业外)最低控制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  制分数线扣除数学成绩后的70%。公安类(“高起专”)成人高校  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  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
   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二)征集志愿
    
   普通志愿完成投档录取后,对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组 织两次未被录取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有关院校征集志愿计划在湖
   南招生考试信息港和“潇湘成招APP” 向考生公布。考生通过“潇
    湘成招APP” 按时填报征集志愿。填报完成后省教育考试院按照 层次、考生总成绩和征集志愿向招生院校顺序投档(含降分投档)。 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完成后,若院校仍有剩余计划,可根据征集 志愿在库生源再调整一次分层次专业计划,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层
   次、考生总成绩和征集志愿向招生院校顺序补充投档。
   七、录取工作人员守则
   (一)认真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程序进行操作。
   (二)严格执行招生保密制度。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 手段泄露招生机密及未确定发布的信息,确保考生电子档案、数
   据资料的安全。
   (三)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工作岗位,要与招生院校工作人
   员紧密配合,共同搞好录取工作。
   (四)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格遵守录取工作纪律,不准吃 请、受礼,严禁受贿、索贿。纪检监察组将实行全过程监督,对
   违反纪律、失职渎职者将严肃查处。
   (五)自觉遵守录取工作现场有关管理规定,遵守作息时间。
   八、 省教育考试院通讯联络地址
   (一)日常办公电话 (录取期间除外)
   成招处:0731-88090230
   信息处:0731-88090265
   (二)录取期间我院与院校端的联系方式(工作电话,内部
   使用,切勿外传)
    联络组:0731-88090457 88090458
   联络组传真:0731-8809046088090461
   技术支持:0731-8809046788090466
   技术支持QQ 群:120602491
   计划调整:0731-88090468 88090459
   (三)网址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http://jyt hunan.gov.cn/sjythnsjyksy/
   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 http://www.hneeb.cn
   湖南省成人高校招考管理信息系统(院校版): https://czhneao.cn/yx/
   (四)录取场地及工作时间
   录取场地: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邮编410001)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晚上19:30-21:00
    
    
   附件:1.湖南省2022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2. 湖南省2022年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进程表
   3. 院校端操作过程中常见的问题与处理办法
    附件1
   湖南省2022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及
   征集志愿计划公布时间和考生填报时间
    
    
层次、专业 分数线
 
    
    
   专科起点升本科
文史、中医类 177
理工类 100
经济管理类 100
法学类 100
教育学类 158
农学类 100
医学类 144
艺术类 100
 
   高中起点升本科
文科 110
理科 110
 
   高中起点升专科
文科 100
理科 100

   说明:
   1. 由于“高起本”艺术(文、理)、“高起专”体育(文、理)和艺术 (文、理)计划数大于生源数,其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湖南省2022年成 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实施办法》中“‘高中起点升专科’体育专业最低控制 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高中起 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专科’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专业外)最低  控制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扣除数学成绩后 的70%。”的规定执行。
   2. “专科起点升本科”上线考生须向报考学校提交本人国民教育系列高 等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原件,经招生学校审核认可后,方可录取。
   3.5月11日、5月15日8:00前公布征集志愿计划。
   4 . 5 月 1 1 日、5月15日8:00-18:00考生通过“潇湘成招APP” 完成 征集志愿填报。
    附件2
   湖南省2022年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进程表
    
阶段 工作日程 时间 工作内容
 
   准备工作
 
   5月4日
12:00前 录取工作人员报到,录取准备
15:00 录取动员会
5月5日 全天 院校下载专业上线人数和层次计划
 
   普通志愿录取
 
   5月6日
12:00前 上线生源大于计划的院校根据各专业上线情况在录 取子系统调整专业计划
14:30-21:00 核对院校调整的专业计划,服务器数据整理备份; 设置投档条件,批量投档
5月7日 9:00 院校下载线上志愿投档信息
5月8日 21:00前 院校阅档、预录退、上载录退信息、办理录退确认手续
5月9日 12:00前 院校根据在库生源和剩余计划调整分层次专业计划
 
    
    
    
   征集
   志愿
   计划
   公布
   填报
   和
   录取
5月10日 全天 计划整理
5月11日 8:00前 公布征集计划并开通征集志愿填报系统
5月11日 8:00-18:00 考生通过“潇湘成招app”填报征集志愿
5月12日 全天 征集志愿数据整理、设置投档条件,批量投档(含 降分投档)
5月13日 8:00 院校下载征集志愿投档信息
5月13日 12:00前 院校阅档、预录退、上载录退信息、办理录退确认手续
5月13日 21:00前 院校根据在库生源和剩余计划调整分层次专业计划
5月14日 全天 计划整理
5月15日 8:00前 公布第二次征集计划并开通志愿填报系统
5月15日 8:00-18:00 考生通过“潇湘成招app”填报征集志愿
5月16日 8:00 院校下载第二次征集志愿投档信息
5月16日 17:00前 院校阅档、预录退、上载录退信息、办理录退确认手续
录取审
   批、打
   印、盖章
5月17日至 24曰  
   8:00-21:00
核对审批录取名单,打印新生录取名册、新生录取 通知书,录取名册签字盖章
院校核
   对并领
   取通知
   书、录取
   名册
 
   5月25日~ 31日
 
   9:00-17:00
 
   院校核对并领取“新生录取名册”、“考生登记表”和 “新生录取通知书”

    附件3
   院校端操作过程中常见的问题与处理办法
    
    
   一、登录失败
   故障原因:①网络没有准备好;②采用代理服务上网的,设置不正确; ③拨号上网后经常断线;④网络拥挤;⑤用户名和密码不正确(用户名应
   为院校代码,不能用院校名称作为用户名)。
   处理办法:登录系统前,请网络管理员测试网络连接情况(在 WINDOWS   “开始”菜单中点击“运行”菜单项,教育网用户输入命令ping 210.43.40.2-t,电信网用户输入命令ping 113.240.234.71-t),再使用正确的
   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连接不成功时,多试几次。
   二、 招生录取方案审核通不过
   错误原因:①预执行计划数与规定的层次计划执行数不一致(含脱产 计划数不一致)。例如直接把预执行计划数改成上线数(调整后的层次计划 数大于原层次计划执行数则审核不予通过,调整后层次计划数少于原层次 计划执行数则院校会减少计划);②将有上线考生的专业调整计划数设置为 0,致使此专业的考生无法调档;③在规定时间外制定录取方案或重复提交
   录取方案,致使执行计划前后不一致。
   处理办法:慎重考虑制定录取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无误后, 一 次性制定录取方案,不要多次提交或重复提交;若发现院校端计划与省教
   育考试院端计划不一致,请执行“更新代码和计划库”。
   三、 预录取和预退档结果录检通不过
   错误原因:①录取专业时不符合转类条件(今年高职高专文科考生不允 许转录理科);②将免试生退档(免试生必须录取);③未详细注明退档原因
   或退档原因不正确(如高分考生被退档,而把退档原因设置成“低分退档”)。
    处理办法:分层次按专业分别确定录取和退档考生,对退档考生逐个
   注明合适的退档原因。
   四 、院校端状态和数据与省考试院端不一致
   错误原因:①采用多台机器进行录取并上、下载结果;②未使用最新 版本的院校端系统;③录取开始前未将院校端子系统安装目录下的模拟数
   据删除;④其它原因造成的数据不一致。
   处理办法:只用一台机器进行录取,使用新版本软件,正式录取前卸 载院校端子系统,且删除安装目录下的全部文件及其子目录,重新安装院 校端子系统;录取开始后,若发现院校端录取结果与省考试院端不一致时, 请修复投档单,若未修复成功,则把院校端子系统安装目录中院校代码目
   录下的HUNAN   子目录删除(最好更改目录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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