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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成考资讯
关于清理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3/30 13:13:00
   各相关学院(学部)、各校外函授站: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已于2017年停止招生,最后一批入学的学生大部分已于2019年7月毕业,为做好目前尚未完成学业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拟对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在籍学生进行清理。
 按照《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规定》,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实行学分制和弹性修业年限(高起专和专升本为2.5—6年,高起本为5—7年),不实行‘休学’、‘复学’、‘留级’制度。对于学习期限已满但仍未达到毕业条件者的将自动解除学籍。
 本次清理从两个方面进行:
 一、清理在修业年限范围内的学生学籍。
 对于2013年以来入学的高起本和2014年以来入学的高起专、专升本学生,参照学生名册逐人核对其学业情况和缴纳学费情况,未参加学习或未缴纳学费一律取消学籍;已缴纳部分或全部学费,参加部分课程学习取得相应学分,本人自动放弃学业的,需填写退学申请表(附件1),办理退学手续。
 二、清理超修业年限的学生学籍。
 1.清理范围:2012级(包含2012级)高起本和2013级(包含2013级)高起专、专升本及以前各年级在籍学生。
 2.清理原则: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延长学习时间至2020年12月底,届时仍未满足毕业条件将无条件取消学籍。
 (1)交齐全部学费;
 (2)高起本已修得学分超过毕业学分的2/3,高起专和专升本已修得学分超过毕业学分的1/2。
 3.申请延长修业年限办理流程:
 (1)申请延长修业年限须本人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函授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附件2),经函授站审核同意后签字盖章,将扫描件发送至:229632359@qq.com。
 (2)提交《东北师范大学函授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
 4.特别提醒:截止到2019年11月25日未符合毕业条件,也未提交《东北师范大学函授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的学生将取消其学籍,取消学籍后不能再申请恢复学籍。
 望各函授站能对本次学生学籍清理工作给予高度重视,认真领会、传达本通知精神,若有疑问请咨询学生部房老师,联系电话:0431-85099600。
附件:
  1. 东北师范大学函授生退学申请表
  2. 东北师范大学函授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

 东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11月12日


附件【函授生退学申请表.doc
附件【东北师范大学函授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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