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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毕业论文
浙江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工作规程
更新时间:2024/3/27 11:19:00
   

  
 毕业论文是专业教学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本科教学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全面检验学生综合素质与综合能力的主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质量,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一、毕业论文的要求
 (一)选题要求
 1.毕业论文一般应选与所学专业关系密切的题目。学生可以自行确定论文题目,也可在指导教师的辅导下确定。学生在论文写作过程中,若发现原定的论文题目不恰当,在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后修改或更换题目。
 2.毕业论文一般应为议论文。
 3.毕业论文应一人一题。
 (二)写作要求
 1.毕业论文应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反映运用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及解决实际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2.观点新颖、正确,对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3.材料可靠,分析透彻,论证严密。
 4.重点明确,结构严密,层次清楚,语句通顺,文字、标点运用正确,格式规范。
 5.本科生毕业论文一般在5000-6000字左右。
 6.本科毕业论文均须查重,总相似比(或称文字复制比,为复写率与引用率之和)要求在30%(含)以内,检测内容为论文正文部分,不包含封面、目录、摘要、关键词及参考文献。查重在提交指导教师评阅之前完成,指导教师负责确认所检测论文和所提交论文的一致性,并在检测报告上签字。论文查重网站:https://vpcs.fanyu.com/upload/101001(大学生版)。论文答辩前学院组织一次查重抽查,检测结果反馈给答辩小组。
 7.学生在论文撰写过程中,开题报告、提纲拟定、初稿、二稿等各个环节,均应主动向指导教师求教。定稿的论文字号标题为小二号,正文为小四号,行距为20磅,字体为宋体,打印在A4纸上。在规定时间内将指导教师认定可以定稿的论文打印一式三份及论文查重表,合上论文封面(学院网上下载http://cce.zufe.edu.cn/xljy/wjxz.htm)后交给指导教师批阅,同时要求提交论文的word版及pdf版,以学号+姓名命名,发给指导教师。具体论文写作规范见《浙江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规范》
 (三)时间安排
 根据各专业的教学安排,一般在毕业前第二学期末布置,最后一学期撰写,毕业前一个月进行答辩。
 二、毕业论文的组织与管理
 (一)校外教学点应按以下程序做好毕业论文写作的组织工作:
 1.成立论文指导小组,负责本部门的毕业论文指导和答辩工作。
 2.为学员指定或推荐指导教师。
 3.布置学生选题,学员在毕业前一学期的期末,应完成毕业论文的选题。
 (二)毕业论文的指导
 1.毕业论文一般应选派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有较高业务水平和科研工作经验、思想作风好、工作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
 2.指导教师应抓住关键,及时指导,因材施教,严格要求,注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学生独立撰写能力。
 3.指导教师的职责
 (1)指导学生选题。
 (2)向学生传授论文写作的基本技巧和撰写基本规范。
 (3)指导学生搜集资料。
 (4)对初稿进行修改,原则上要对学生进行二次以上的指导。
 (5)审阅学生论文和查重报告,撰写论文评语,评定论文成绩。
 (三)毕业论文的答辩
 1.毕业论文答辩一般应选派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有较高业务水平和科研工作经验、思想作风好、工作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论文指导教师不参加被指导学生的论文答辩工作。
 2.各校外教学点的论文答辩小组成员名单须在论文答辩前一周报学院论文领导小组。
 2.论文答辩原则
 (1)本科学生每人都应进行论文答辩。
 (2)论文答辩一般以班为单位。规模较大或论文议题较散的班,也可分组进行。
 (3)论文答辩小组教师应由三位(含)以上单数组成,并确定一位教师为论文答辩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并主持本班(组)答辩的具体工作。
 (4)每生论文答辩时间20分钟左右。凡不按时参加,无故缺席者按答辩的,论文成绩降级处理。
 3.论文答辩程序
 (1)论文答辩小组教师应在答辩的前二天对所属班级(组)的论文进行审阅,并确定主答辩教师。
 (2)由答辩学生向论文答辩小组教师及全班(组)学生介绍论文的主要观 点、论据,时间以5分钟为限,然后由主答辩教师提问,其他教师补充提问后,给予答辩学生一定的准备时间(可离开答辩现场),答辩学生在限时内回答问题。
 (3)论文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教师要根据学生答辩的情况进行商议,并评定最后成绩。
 (4)当学生的论文成绩在答辩小组教师间出现重大分歧时,由答辩小组组长提出意见,报论文领导小组审定。
  三、毕业论文成绩评定的标准
 成绩实行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评分制,每档的具体标准:
 (一)优秀(相当于90-100分)
 1.能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很好地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与本专业有关知识。
 2.能密切联系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分析问题正确、全面,所述观点具有较好的专业理论深度或有独到见解,对指导实际工作有较好作用。
 3.中心突出、论据充足、结构严密,层次分明、文字表达能力强。
 4.材料丰富、数据可靠,能运用科学方法加工整理。
 5.  查重率在20%(含)以内。
 (二)良好(相当于80~89分)
 1.能正确体现国家有关政策,较好运用所学理论与专业知识。
 2.能较好联系工作实际,论点正确、分析较全面,对指导现实工作有一定作用。
 3.中心明确、论据较充足、层次较分明、文字通顺、有较好文字表达能力。
 4.材料丰富、数据可靠,能运用科学方法加工整理。
 5.  查重率在20%(含)以内。
 (三)中等(相当于70~79分)
 1.能正确反映国家方针政策,能基本掌握本专业知识,并有一定运用能力。
 2.能联系实际,论点正确,对指导现实工作有一定的参考意义,但分析尚不够全面、系统。
 3.中心基本明确、论证尚可,数据基本可靠,文句通顺。
 4. 查重率在30%(含)以内。
 (四)及格(相当于60-69分)
 1.理论上没有原则性错误,能基本掌握和运用本专业已学的知识。
 2.尚能联系实际,基本上能表达自己观点,但分析问题较肤浅,或只能罗列现象,中心不够突出。
 3.有一定论据,主要数据基本可靠,文句尚通顺。
 4.  查重率在30%(含)以内。
 (五)不及格(相当于60分以下)
 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评为不合格:
 1.违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或理论上有原则性错误,专业理论知识运用能力很差。
 2.论文无中心,层次不清,逻辑混乱,文句不通。
 3.主要内容基本抄袭他人成果,或属他人代写的论文。
 4.  查重率在30%以上。
 四、附则
 (一)毕业论文的保管与归档按《浙江财经大学继续教育试卷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规程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浙江财经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工作规程》同时废止。
 (三 )本规程由教学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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