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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审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士学位
关于2021年上半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3/17 15:32:00
   各函授站点:
 我校于2021年1月重新修订《南京审计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21年1月修订版)》(南审继教发〔2021〕2号),此(2021年1月修订版)与(2019年4月修订版)学位授予细则共同适用于2020级及2020级之前的成人教育学生。现将2021年上半年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本次学位申报对象为2020年7月和2021年1月的毕业生。
 2.掌握一门外语,且达到符合《南京审计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19年4月修订版)》和(2021年1月修订版)规定中第二条第3点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中等或70分以上(含中等或70分)。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1.在校期间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不悔改;在公共信息平台上发布或转发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信息,造成严重后果;
 2.未获准毕业者;
 3.外语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
 4.毕业论文(设计)未达标者;
 5.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受记过及以上处分且未解除处分。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必须在毕业之日起(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一年内以书面形式向南京审计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所提供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为申请学位时前五年的,有效期为2016年6月以后)
 请各站点严格遵照文件要求执行,对申报学位学生的资格进行认真、仔细的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或超过时效的毕业生的学位申请坚决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每位学生所交申报材料按序号顺序排列,用回形针固定即可
 1、《附件1:学士学位评定登记表》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必须与原件一致,各站点经办老师审核无误后须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
 3、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4、本科毕业生学籍登记表复印件一份(7月毕业的学生提供学籍登记表可在教学管理平台上打印、1月毕业的学生提供学籍表可在青书平台上打印)。
 5、外语成绩证明原件一份(如:a、参加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70分,需提供成绩单和考试通知书原件b、参加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需提供成绩单原件c、参加PEST3考试成绩达到50分,需要提供成绩单原件)。  
 6、学生纸质档照片两张,各站点统一使用由金沙江拍摄制作的自带粘贴的2寸蓝底免冠照。(学生照片请按站点申报学位名单排序排列)
 (二)、站点所报材料如下:
 需要交纸质材料:学生在校期间的学籍卡(青书提供),站点经办人签名并加盖站点公章。
 需要交电子档材料:
 1、请各站点准确无误填写《附件2: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位汇总表》,表中提供了“填表说明”,各站点请在“所需报数据”工作簿中填写信息,请勿修改表中任何字段和格式。
 2、站点所交的电子照片须与纸质照片一致,为蓝底免冠两寸照,电子档照片文件名为身份证号码,电子档照片以站点为单位汇总上报,文件夹名称为:站点名称+照片人数。
 特别强调:由于2021年上半年学位评审委员会于3月中旬进行评方,开学时间与学院初审时间较为紧凑,烦请各站点于2月28日前将学位申报材料电子档发送至499212376@qq.com中,纸质档送至我校,所交的纸质档与电子档材料的排序务必一致。学位数据都需统一上报教育部,所以各类信息数据务必按格式要求和样例准确无误填写并要求学生仔细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申报学士学位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在申报过程中不得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对于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撤销其所授予的学士学位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工作安排如有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院成教部联系。电话:025-86585068。
 特此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部
                     2021年1月19日
附件1:南京审计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评定登记表(2021).docx
附件2: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位汇总表(请不要修改此表格式).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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