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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期末线下考试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3/14 9:01:00
   南京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期末线下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点: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把入口关、过程关、出口关”的要求,维护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声誉,保证教学质量,规范考务管理,进一步加强校外教学点管理,规范考试环节,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1.本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23年6月23日-24日举行,所有课程须在教学工作部设定的时间段内考试,各教学点不得随意调整。
 2.各教学点须严格按照我院《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规定》(附件)强化考试管理,向教学工作部提供考场记录文件,并提供每个考场全部考生在考期间的1分钟视频和教室全景照片。我院将继续派人员到部分教学点巡视。
 
 
 附件:《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规定》
 
  南京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6月5日
 
 

 附件:
 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规定
 各教学点: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严肃考风考纪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实际情况,为强化考试环节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总则
 考试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
 考试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诚信、严谨的原则。
 二、考试时间
 具体时间见南京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工作部的通知。
 三、考试组织
  1.考场安排
 各教学点必须集中安排考场考试。教学点应根据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平台上确定的考试时间、课程制作考试安排表,打印、盖章后扫描,于考试前一周发送教学工作部。
 2. 监考配备
 考生60人以内的考场须配备2名监考,原则上考生每增加1-30人应增配1名监考。
 3. 座位布置
 考场座位之间须有间隔,前后左右间距应在50厘米以上。考生如带有考试禁用的物品,应集中地点摆放。
 4.考试试卷、考生签到表和考场情况记录表
 继续教育学院考前将试卷邮寄至各教学点,各教学点在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平台自行打印《考生签到表》,根据继续教育学院提供的模板自行打印《考场情况记录表》。每场考试开考30分钟后(禁止此后迟到的考生入场),教学点须将《考生签到表》盖章扫描,发送教学工作部。如考场出现违纪、作弊情况或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教学点须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考试结束后盖章扫描,发送教学工作部。
 5.考试期间,继续教育学院将派人员到部分教学点巡视。巡视员应如实填写《巡视情况表》,返回后交教学工作部。
 继续教育学院未派员前往巡视的教学点须在开考30分钟之后(禁止此后迟到的考生入场)、考试结束30分钟之前(禁止考生此前交卷)对考试场所、考生和考试情况进行完整的视频录像和教室全景照片,并在考试结束后将录像发送教学工作部。视频录像的文件命名规则为:“教学点名称+考试日期+考试科目”((格式示例:睢宁华宏20200105高级财务会计))。
 四、考试纪律
 1.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参加考试,严禁替考和大面积缺考。作弊者按照考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教学点应加强考前纪律教育,规范考试管理程序,做好清场工作,尽可能排除导致考生作弊的因素。
 3.监考教师严格执行监考员工作职责,学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
 五、 试卷寄回
 教学点须在考试全部结束后24小时内将考卷寄回教学工作部。
 六、 附则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南京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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