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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毕业论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3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7/26 12:43:00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3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根据《延安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修订)》(延大继发〔2022〕1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各教学单位须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组织协调、工作计划制定、指导教师遴选、组织实施、论文(设计)答辩等工作,各教学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须于2023年3月15日前报送至继续教育学院张金星处。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安排
   1.2023年3月8日—15日,学校组织各学院研究制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选题拟定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继续教育教育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按照论文选题拟定费用标准给相关教师支付报酬。所有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体现专业特点、具有实用价值、符合继续教育教学实际、能培养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具体各专业须拟定的论文(设计)选题数量详见附件1。各学院须于2023年3月15日前将拟定好的论文(设计)选题报送至继续教育学院张金星处。
   2.2023年3月15日—3月20日,学校将拟定好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发放至各有关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组织学生选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撰写开题报告,选题表、开题报告须于2023年3月27日前,报送至延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张金星处。
   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原则上要在学校拟定的选题目录中选取,如有学生自选题目,须经指导教师审核、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实施。
   3.2023年3月28日—4月28日,各教学单位组织开展论文(设计)撰写工作,填写指导记录,定稿后的毕业论文(设计)于2023年4月28日前提交至延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张金星处。
   4.2023年4月28日—4月30日,学校组织对所有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论文(设计)不得参加论文(设计)答辩。检测不合格的论文(设计)可以申请二次检测,申请二测检测的时间需在5月8日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5.2023年5月,各教学单位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各教学单位须于2023年5月22日前将学生毕业论文诚信承诺书及使用授权说明、答辩记录、成绩评定表、论文原稿等材料报送至延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张金星处。
   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管理
   1.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由各教学单位聘请,各教学单位聘请的指导教师报延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同意后,由各校外教学点组织指导教师开展毕业论文指导工作。指导教师应由讲师(或有硕士学位)及以上职称(学位)且有科研能力的教师担任。每名教师指导毕业设计原则上不超过 10 人,指导毕业论文原则上不超过8人。
   2.指导教师应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丰富实践经验,品德高尚、为人师表,能在学术和思想上对学生有积极的指导作用,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教师须坚守学术诚信、恪守学术道德。
   3.指导教师的指导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指导费用支付标准为300元/篇,由各教学单位统计指导教师指导论文(设计)数量,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后支付。
   四、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求
   1.延安大学2023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延安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的通知(修订)》(延大继发〔2022〕19号)的文件要求进行。
   2.毕业论文(设计)一般为一人一题。若课题需要两人以上合作完成,须由指导教师提出、教学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审批,且每位学生须独立承担其中的一部分工作,并独立完成各自的论文(设计)。
   3.工科专业原则上开展毕业设计,一般应结合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有明确的应用背景,使学生学会应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学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
   4.严格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学生要严格按照《延安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的要求进行写作。
   5.严把论文质量关,所有毕业论文必须通过论文检测平台检测,文字复制比不得超过 30%,第一次检测未通过者可提出复检,检测合格方可参加答辩。检测不合格取消该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且不得申请学位专业课考试。
   6.本年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教学单位须按照教学档案管理要求将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存档,以备学校组织检查。
   7.2022届毕业学生,申请学位专业课考试,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按照本文件要求执行。申请学位考试提交的论文,须由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提交至延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张金星处。
   附件:
   1. 延安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拟定数量表
   2延安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管理办法(修订)
   3.延安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写作规范
   4.诚信承诺书及使用授权说明
   5.延安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手册
   6.延安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模板(文科)
   7.延安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模板(理科)
   8. 中图分类号代码
   
                             
                                     延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3月8日
   
附件【附件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拟定数量表.xls
附件【附件2:延安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管理办法(修订).pdf
附件【附件3:写作规范(2).docx
附件【附件4:诚信承诺书及使用授权说明.docx
附件【附件5:写作手册.docx
附件【附件6:文科模板.docx
附件【附件7:理科模板.docx
附件【附件8:中国分类法代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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