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谨防招生诈骗的严正声明
更新时间:2023/6/21 21:11:00 河南成人高考负责老师:王老师 手机:15515712010 近日,社会上部分机构或个人通过抖音、今日头条、百度、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冒用“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名义,使用“河南师范大学”专有字体、“河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名称,发布招生宣传虚假信息,误导社会公众。这一非法行为严重损害了广大考生的利益,也严重损害了河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办学声誉。为维护学院办学秩序,特声明如下:
一、学院是河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学院官方网站网址为:www.htu.edu.cn/jxjy/,微信公众号为:hnsfdxjcjyxy。学院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宣传信息仅在以上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从未在抖音、今日头条、百度、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平台发布任何形式的学历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信息。
二、学院成立以来,一直坚持规范办学,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有关文件要求,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所有招生信息均在学院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学院正式备案合作的校外教学点,均以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公布的在豫备案开展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名单公告信息为准。学院从未授权在豫备案开展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名单以外的任何单位、机构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三、个别社会机构或个人在互联网媒介平台上宣传的“轻松拿证”“不用考试”“保证毕业”等均为虚假宣传信息。请广大社会考生注意甄别,不要轻信,避免上当受骗、蒙受损失。
四、所有报考我校学历继续教育的考生,均须于成人高考报名时限内(一般为8月下旬-9月中上旬)通过“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aeea.cn)登录“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服务平台”网上报名,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除按照相关规定可免试入学者外,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学校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五、凡是正式录取的学历继续教育考生,学校严格执行河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学校未委托任何结构和个人代收学费,学生学费统一交至学校财务账户。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通过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考核,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条件,方可获得河南师范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方可获得河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六、因轻信社会机构或个人、通过非官方招生网站报名等非正规渠道造成损失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河南师范大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对于冒用“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等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的单位或个人,提出严正声明。请立即停止此类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学院对其传播的信息和做出的承诺概不认可,并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考生如遇到任何假冒学院或违规宣传等招生行为(包括并不限于本声明所列的各种情况),可及时拨打学院举报电话0373-3325953,或学历招生咨询电话:0373-3328787。
欢迎社会各界、考生和家长监督举报。
特此声明。
河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6月21日
- 关于2023级第一学年线上课程开课的通知
- 河南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的
- 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面授教学工作的通
- 关于2023级未报到新生不予注册学籍的公示
- 关于2023级新生报到和缴费有关事项的声明
- 关于2023级新生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
- 关于做好2023级新生报到工作的通知
- 2023级新生入学须知
- 关于召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评估工作启动会的通知
- 河南师范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评)公告(2023年
-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工作表样
- 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小学教育(04011
- 关于2021级学生线上课程补考的通知
- 关于2023学年线上课程开课的通知
- 关于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含自学考试)本科毕业
- 河南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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